医师资格考试泄题者获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考试泄密案进行严厉宣判
(记者曹政报道)7月28日,一场关乎国家考试公正性的重大审判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拉开帷幕。涉及医师资格考试等考试泄密案的涉案人员被判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检察机关详细指控,于某,这位曾身居国家考试中心研究与评价处要职的负责人,在2007年利用其职务之便,掌握了当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全部试题。他并未将这些试题用于正当途径,反而将其中的口腔类、临床类、医师与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试题及答案,通过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泄露给他的友人王某。王某进一步根据这些试题整理出标准答案。这些泄露的试题及答案涉及国家秘密高达八项。
还有曾经担任国家考试中心试题开发一处负责人及副处长的孟某,他在2005年至2007年间,与另一被告人王某密谋后,利用职务之便,将连续几年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执业医师试卷电子版非法获取并泄露给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的教授王某。而王某作为曾经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口腔类命题专家,却将这些珍贵的考题资源用于自己的培训班,公然泄露给他人。
由于这些试题的泄露,原定于2007年9月22日进行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被迫暂时停考。这不仅对考生的备考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更是对国家考试制度的公正性造成了严重冲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慎重审理,认定被告人于某、孟某、王某违反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据此,法院对三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三年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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