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政府不是开发商 主导开发要不得
从明年四月始,土地储备机构将退出直接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工作。这一变革源自国土资源部近期的明文规定,要求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或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分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不得再直接涉足土地的一级市场开发。
这一规定背后,源自业界对土地储备机构在从事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的担忧。尽管土地储备机构按制度规定有权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但开发和收储过程中的权力交接,无疑给腐败留下了可乘之机,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操作模式也备受诟病。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土地储备机构退出土地一级开发,无疑是对市场公开透明运作的有力推动。此举意味着土地储备机构将专注于土地收储工作,而一级开发则将完全由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这无疑是对过度介入一级开发市场、甚至垄断市场行为的制约,有助于压缩腐败空间,使一级开发市场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
在现实中,不少地方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实际上是由土地储备部门承担的。除直接从事一级开发外,一些土地储备部门还通过成立“城市建设开发投资公司”等方式进行融资和一级开发,即所谓的“行为,公司运作”。这种做法在一些地方却成了垄断一级开发市场的手段,甚至被利用来推高土地价格,引发业界不满。
对于这一变革,华业地产副总裁陈云峰表示赞同。他认为,个别地方存在故意提高一级开发成本、推涨地价的行为。土地储备机构退出一级开发,将有助于遏制这种行为。随着这一规定的实施,未来一级开发市场将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土地储备机构退出土地一级开发,是国土资源部为规范市场秩序、防止腐败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助于一级开发市场的公开透明运作,也是对行为的一种约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