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生子休80天假被开除
【事件聚焦】广东电气公司女职工钟某的权益纷争
一、事件背景
在广东某电气公司,女职工钟某因生育后申请享受广东省规定的80天奖励假,却遭到公司的拒绝。公司以其未获批准请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事件发生在钟某于2019年5月生育后,从产假至8月10日结束后,她申请的那段本应有的奖励假期。
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每一位合法生育的女职工都享有98天产假加上额外的80天奖励假。在这段奖励假期内,女职工应被视为正常出勤,其工资待遇也不得有任何降低。
三、司法公正判决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该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与钟某的劳动关系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钟某所申请的奖励假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赔偿金额:公司因此需向钟某支付一系列的费用,包括产假及奖励假的工资损失、哺乳期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总计达9.8万余元。
四、案例的深刻启示
1. 企业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如“未批准请假”或“旷工”,来剥夺女职工合法的生育权益。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2. 员工维权:当女职工面临类似的纠纷时,应当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法生育假期的保护是有明确支持的。
3. 社会影响与反思:此案件揭示了部分企业在生育福利方面的“套路”,这不仅仅是个别案例,而是反映出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劳动监察的力度,确保每一位女性的职场权益都得到应有的保障。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在依法管理的更应注重人文关怀,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