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遛狗被他人狗吓死案宣判

明星整形 2025-08-19 14:00整形美容www.wozhengxing.cn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一起保姆在遛狗过程中受到惊吓导致死亡的案件作出了重要判决。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宠物管理规范的深思,也对雇主责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案件发生在2022年6月的一个清晨,汪阿姨作为住家保姆,在小区内按照雇主赵女士的指示遛一只未戴嘴套的白色柴犬。这时,余先生饲养的黑色中华田园犬突然挣脱牵引冲向柴犬,引发了两只狗狗的激烈吠叫。汪阿姨因此受到惊吓,摔倒在地,昏迷不醒。不幸的是,七天后,她因心脏疾病急性发作离世。司法鉴定显示,外部刺激如情绪激动等对她的死亡参与度为15%。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依据《民法典》作出了责任认定。余先生作为中华田园犬的饲养人,因未给犬只佩戴嘴套,且未能确保牵引带牢固,直接导致犬只挣脱并引发了这场冲突。法院认定余先生的行为直接诱发了汪阿姨的心脏疾病发作,因此需承担主要责任,赔偿24万元。

赵女士作为雇主,未能对保姆进行充分的安全提示,也未能要求遛狗时佩戴嘴套,存在明显的管理过失。赵女士也被法院判决赔偿9万元。

由于汪阿姨自身患有心脏疾病,被认定为死亡的主要原因(85%的参与度),因此原告主张的180万元赔偿并未得到全额支持。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宠物管理规范的广泛讨论。动物饲养人必须对其宠物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无接触式伤害”如惊吓。雇主对雇员在履职期间的人身安全也负有保障义务。这一判决结果提醒我们,作为宠物主人,我们必须更加严格地管理和约束自己的宠物,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在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问题上都应尽职尽责。作为雇主,应该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作为个人,我们也应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

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识到宠物管理和人身安全的重要性。希望这起案件能够引发更多人对于宠物管理和雇主责任的思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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