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优抚增长消息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针对我国军人抚恤补助标准,近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照顾那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的军人及其家属,体现国家对他们的深切关怀与尊重。
一、残疾军人抚恤金提高
经过慎重考虑,我们决定统一提高残疾军人(包括伤残人民警察、民兵民工等)的抚恤金标准。具体金额将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细致评定后确定,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二、"三属"定期抚恤金调整
对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我们调整了他们的定期抚恤金。以北京地区为例,他们的抚恤金分别调整至每人每月4688元、4335元和3843元。其他地区将按照中央财政的分档补助政策执行,确保全国范围内的抚恤金标准更加合理和公平。
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升
针对在乡复员军人,我们根据他们的入伍时期进行了生活补助的提档提高。如北京地区的抗战时期在乡复员军人,其生活补助达到每月3709元。中央财政对全国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的生活补助,以表达国家对他们的深深敬意。
除此之外,其他优抚对象的补助也相应提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全国统一提高50元/月,并且中央财政按地区进行分档补助。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也有所提高,如大连地区的标准已提至每月80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中,60周岁以上的老兵,每服一年兵役的月补助也增至60元(以北京地区为例)。
以上调整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联合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64号),自2022年8月1日起统一执行。各地如大连、北京等地已经开始着手补发调整差额,确保每一位军人及其家属都能及时、足额地收到应有的抚恤补助。
我们希望这些调整能够真正惠及到每一位军人及其家属,让他们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与关怀。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国的军人抚恤事业,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