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出镜市民起诉成都电视台
起诉原因
一场肖像权侵权纠纷将成都电视台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市民因电视台未经其同意,将包含其肖像的节目视频公开传播而提出起诉。在初时,市民以为该节目为公益普法性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电视台表现出的维权牟利行为让市民改变了看法。为此,他们选择提出索赔,象征性地要求1元赔偿。
法律争议焦点解读
此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营利性质的界定:由于节目拍摄时《民法典》尚未生效,我们需要依据《民法通则》来判断电视台使用肖像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
2. 合理使用豁免的:电视台辩称节目属于公益普法或新闻报道,可能适用“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条款。这一豁免是否适用于此案,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3. 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冲突:电视台主张拥有节目的著作权,但市民认为著作权的行使不应侵犯其肖像权。二者之间的权益冲突,也是此案的焦点所在。
事件背景介绍
这场诉讼是《谭谈交通》版权纠纷的一部分。去年,成都电视台授权第三方公司维权,引发市民及网友对节目性质的质疑。市民的起诉被视为对电视台维权行为的一种法律反击。
进展
截至今年8月,谭乔与成都电视台疑似达成和解,双方共同发起公益活动。但市民的肖像权诉讼仍在独立进行,目前尚未有公开判决结果。
社会反响与舆论风向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大部分网友支持市民维权,认为1元的索赔不仅仅是金钱问题,更是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和对媒体的警示。法律界对此案的看法存在分歧,部分律师认为胜诉难度较大。尤其对于“营利性”的界定,更是成为讨论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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